国标筑基,团标创变——二元标准体系下"政府 市场"协同治理的法治化路径
我国现行标准体系是立足本土国情、厚植改革沃土、历经长期标准化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逐步凝练而成的系统性成果,其演进脉络深度契合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与科技创新的变革趋势。从标准供给的底层逻辑与治理效能来看,该体系呈现出“二元供给主体协同驱动、全域标准化深度覆盖”的典型特征,既体现了标准化治理的本土化智慧,又彰显了面向未来的适应性张力。
那么,如何准确理解标准供给二元结构的核心要义,需要把握以下三个关键维度:
一是切实厘清,并正确领会标准供给所形成的二元结构框架。
当前,我国现行的标准体系呈现为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并行的二元架构。在这一架构下,政府颁布的标准体系涵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主要发挥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则包括团体标准与企业标准,更侧重于响应市场需求、推动技术创新。两者在功能定位上各有侧重,但又通过技术衔接、资源共享等方式紧密协作,共同构建起层次分明、动态平衡的标准体系生态。
在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协同机制中,存在双向互动的规范逻辑。一方面,市场主体在制定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时,必须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底线为基准,同时可合理吸纳推荐性标准的技术成果,确保标准体系的合规性与兼容性;另一方面,当市场自主标准在特定领域形成技术领先优势或产业共识时,政府标准制定机构可通过"采信"机制将其纳入标准体系,实现标准化资源的优化配置。
如今,我国标准体系已进入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部分技术领域仍存在政府颁布标准数量较多、市场自主标准发展不均衡的现象。面对政府与市场两个供给渠道,如何更好地平衡国家标准化与经济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成为各研究机构、先进企业的关注焦点。
在规模结构方面,政府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立法精神,对现有标准体系进行系统性梳理,通过废止滞后标准、转移适宜标准至社会团体等举措,推动政府标准向"少而精"方向转型;在协同发展方面,将建立覆盖标准制定、实施、评估全流程的协同机制,既保障政府标准的基础性、权威性,又激发市场标准的创新性、灵活性,最终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演进为驱动、以产业协同为支撑的新型标准体系。
二是聚焦团体标准这一关键领域,精准把握市场供给标准的改革方向。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拓展市场主体标准化空间,进一步优化政府颁布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二元结构,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在标准化体系的“二元架构”中,政府强制性标准宛如一道坚实的底线屏障,发挥着兜底保障作用。而团体标准作为“促先进、促创新、促竞争”的先锋力量,其覆盖领域与占比规模也将会随着标准化体系的逐步完善而进一步拓展延伸。
在“保底线”标准范畴之外,给予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发展空间,让市场机制在标准供给中扮演更为核心的角色,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其对标准供给的支撑效能。这样做不仅契合市场需求,更是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顺应国际标准化发展主流经验与趋势的重要举措。
三是以市场驱动型团体标准为引擎,赋能标准化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
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协同共治的框架下,通过构建"政府主导基础标准筑牢底线、市场主导团体标准激活创新"的双向赋能机制,推动标准体系从行政主导型向需求响应型跃迁。具体而言,需以"双轮驱动"实现三重突破:
01技术迭代加速机制:
通过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锚定安全底线+推荐性国家标准构筑技术基准+团体标准突破创新前沿"的三级技术传导体系,形成"技术突破-标准孵化-产业应用"的闭环链条。例如,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前沿领域,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牵头制定高于国标的团体标准,倒逼相关技术和应用向高水平方向发展,破解传统标准滞后于技术发展的治理困局。
02航资源配置优化机制:
以团体标准为载体搭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通过标准联合制定,引导社会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例如,在智能制造、工业等领域依托团体标准构建模块化技术接口,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从"物理集聚"转向"标准协同",实现资源要素的最优配置。
03治理效能提升机制:
国家标准与团体标准在治理能效提升中形成了“基础支撑+创新赋能”的协同互补体系,通过差异化定位与动态衔接机制,实现了治理效能的螺旋式跃升。国家标准作为社会治理的“压舱石”,以强制性与推荐性条款划定底线框架,为市场活动提供确定性规则;团体标准则作为技术治理的“探路者”,可快速响应新兴技术迭代与细分领域需求,制定高于国标的技术指标,填补国家标准修订周期中的“治理真空”。
二者协同的核心在于构建“双向传导、梯度提升”的治理闭环,这种“刚柔并济”的协同模式,既保障了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又释放了市场主体的创新动能,成为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路径。
二元标准体系的战略迭代,本质是以市场化逻辑重构标准化治理体系,推动政府与市场在标准供给中实现“守底线”与“拉高线”的动态再平衡。这一进程绝非传统标准的“存量替代”,而是通过“政府归位筑底、市场破界拓新”的协同转型,实现治理范式的结构性跃迁。未来,随着二元标准体系的逐步深化,中国标准化治理将步入“竞合共生”的新阶段。而这一标准体系的重构,将构筑起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护城河”,促使团体标准向“高价值、强韧性、全球化”方向发展。